正式的检测与验收工作应在下列条件具备后才能开始: 1) 舞台机械设备(包括所有控制设备、现场传感器和其它附件)安装已经完成并取得安装合格证,设备已经具备运转条件。 2) 永久性电源的供电线路已经铺设完毕,可以正常供电。临时供电线路只能用于对一些装置和部件进行试验。 3) 设备各主要部件和单个机构的运动和性能试验已经进行并基本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 4) 由设备承包商或设备安装公司提出的检测与验收的程序、方法、标准、要求指标、使用的工具仪器、考核标准和工作计划等已经得到业主或/和业主委托的咨询单位的认可。 5) 由设备承包商提交的用于试验验收的资料(这些资料也可由设备设计单位提供)已准备完毕。这些资料包括: 设备所使用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书或实验报告; 标准机电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书; 主要机械加工件的检验合格证书; 钢丝绳及其附件、链条、高强螺栓和其他受力元件的出厂合格证书; 组件和部件的工厂装配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焊接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液压元、器件及其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 涂装检验合格证书等。 6) 由设备承包商或安装公司提交的与现场情况相一致的图纸已准备完毕。这些图纸包括: 舞台机械的工艺配置图(含平面、纵剖面和横剖面); 单台机械的总装配图、主要部件图和表示安全装置的其他有关图纸; 设备的钢结构强度计算书; 控制系统的原理图、方框图和控制设备的布置图; 电气系统的原理图、布线图和设备布置图; 液压、气动原理图、设备布置图和说明书; 设备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出于安全因素补充提供的其它附加资料或文件等。